为进一步提高实验室领导干部的理论素质和领导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中办发〔2008〕17号),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总支中心组主要由党总支成员组成,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党总支书记任中心组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研讨活动,检查和督导中心组成员学习。
二、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部书记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中心组学习服务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服务领域的法规政策等。
四、党总支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1次,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学习形式以集体学习为主,根据学习主题组织好专题讲座、辅导报告,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认真进行学习讲评。
五、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坚持专题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每人每年要至少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坚持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要联系实际;坚持学习法规政策与学习业务知识相结合,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六、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具体由实验室总支部党务干事负责。
七、加强对学习的考核。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向中心组组长请假。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