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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总支部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细则
2023-03-27  点击:[]


中共甘肃农业大学

省部共建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总支部委员会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我实验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参照《甘肃农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实验室实际,制订本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实验室党总支部要担负起实验室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部书记是我实验室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承担我实验室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明确责任主体为基础,以细化履职措施为重点,以健全体制机制为抓手,以严格责任追究为保障,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我实验室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保障我实验室改革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实验室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五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落实“一岗双责”,要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纳入各部门发展规划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纳入所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科研、管理等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 

   

第二章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全面领导责任,党总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或重要领导责任,党总支部纪委委员承担反腐倡廉建设监督责任。   

第七条 实验室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所负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组织领导。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听取汇报、安排监督检查、指导督导落实、严肃责任追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改革创新发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经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二)选人用人。严格执行中央组织人事制度相关规定,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考察考核、选拔聘用机制,规范岗位聘用管理制度,坚持拟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或廉洁从业情况鉴定制度,严肃选人用人纪律,加强对干部选拔聘用工作的监督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管,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作风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等管理监督。定期组织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加强科研道德和学风建设,严肃惩处科研不端行为。 

  (四)宣传教育。将反腐倡廉纳入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并与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紧密结合。坚定理想信念,扎实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学风教育。领导班子每年至少组织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 

  (五)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议事决策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使业务活动和管理行为流程规范、权责清晰、防控有力、预警及时。 

(六)强化监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深化党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群众监督。明确反腐倡廉重点领域,加强预防和监督。

  第八条  党总支部书记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包括: 

  (一)领导部署。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牵头制定反腐倡廉中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责任分解。牵头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向领导班子汇报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二)组织推动。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或反腐倡廉责任书,形成责任传导机制。督促各部门及其负责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并监督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宣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并传达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宣传教育。每年至少组织1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在党总支部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每年讲1次廉政党课。带头并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反腐倡廉和科研诚信宣传教育,保证其每年至少参加1次。 

(四)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抓党风建设的工作机制,带头并督促各支部和党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

  第九条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或反腐倡廉建设主要或重要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部署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对牵头负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并监督分管部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明确任务分工,提出具体举措,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教育引导。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规章制度和部署要求,按要求参加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述职述廉。 

  (三)加强监督。加强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督促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督促分管部门自觉接受审计等监督,抓好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 

  第十条  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带头管好自己,管好父母、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加强工作作风和学风建设,恪守职业道德。 

   

第三章  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第十一条  纪委委员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主要负责领导班子监督,至少每半年会同实验室党总支部其他委员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党总支部报告,认真负责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开展调查并提出问责建议。 

第十二条  纪委委员加强监督检查,应参加:“三重一大”会议。

  

第四章  工作措施 

  第十三条   实行专题会议制度。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会议,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出部署安排。 

  第十四条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或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制度,做到明确责任。

  第十五条  健全述职述廉制度。责任人要结合年终工作考核和责任制考核,围绕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述职述廉。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年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述职述廉,并将履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情况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四风”问题频发、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并要求限期整改和报告结果。 

  

第五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促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第十八条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每年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应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领导班子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 

  第十九条  领导干部应当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反腐倡廉责任制的情况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坚持“一案双查”,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开展问责。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有下列行为:

  (一)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二)对群众举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出现严重办案安全问题的; 

  (三)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四)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反腐倡廉责任制行为并需要追究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领导班子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由上级组织开展问责。

第二十三条  领导班子成员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情形,情节较轻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依规整改;谈话或书面诫勉;情节较重的由组织处理。其中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权限由上级组织开展问责。  

  第二十四条 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职能部门负责人、科研团队负责人违反本办法,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权限调查处理。其中,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监审部门按照党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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