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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重实验室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6年03月28日 10:57  点击:[]

甘肃农业大学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安排,经实验室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结合本实验室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实验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组织落实本年度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验室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按照实验室二级学科方向分别成立:复试面试小组、材料审核小组,分别负责本实验室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及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具体组织实施。分组如下:

复试小组

复试专业

复试联系人

联系方式

学硕组

作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

刘老师

QQ:874702745

专硕组

农艺与种业(作物、园艺)

刘老师

QQ:874702745

二、招生指标及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一)招生指标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20人(含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计划2人)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6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14

全日制专业型硕士:35

    农艺与种业(作物):33

    农艺与种业(园艺):2

(二)复试名单确认原则

2026年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且符合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1.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型硕士作物学(090100)专业的上线考生共7人。作物学专业各研究方向按初试总成绩自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名,并结合作物学各研究方向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第一志愿报考甘肃农业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农艺与种业(095131)专业领域01作物)的上线考生共9人,专业领域(02园艺)上线考生共1人,按照初试总成绩自高到低进行排名,并结合农艺与种业专业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名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复试方式与复试费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复试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次100元。

四、考生资格审查与报到

(一)考生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本人与身份证和准考证照片是否一致,其他材料是否属实,对不符合报考的考生不予复试。

审查材料包括:

1.《政治审查表》审核,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核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审核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具有国(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反映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

6.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国重实验室联系,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户口本;

2与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并提前与国重实验室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应初试加分政策审核通过名单之内)。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复试费缴纳凭证。

以上材料为考生必须提供,除1须是原件外,其他都需要提交原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打)印。考生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须于2026428日前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录取。

(二)考生报到

报到时间:2026331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到地点:甘肃农业大学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伏羲堂南2楼)。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内容

报考本实验室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参加41日至42日的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复试专业

时间

地点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41

9:00-11:00

耕读楼

406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

农艺与种业(作物)

农艺与种业(园艺)

同等学历加试

41

14:00-18:00

伏羲堂南二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

①笔试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科目考试。

 

序号

专业

研究方向

复试笔试科目

同力加试科目

1

作物学

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作物栽培学,农作学

土壤肥料学,旱农学

2

作物学

作物遗传育种

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

种子学,遗传学

4

农艺与种业

作物

作物栽培学,作物育种学

农作学,旱农学

5

农艺与种业

园艺

园艺栽培学、园艺植物育种学

园艺植物保护学、园艺设施学

 

②笔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试时长为2小时。

③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100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每门课考试时长为2小时,成绩需达到6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笔试要求

①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开考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②考生只准携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或者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实验室要求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其他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考生须遵守《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考场规则》,原则上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布。

  2. 面试

1)面试时间

复试小组

复试专业

时间

地点

学硕组

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42

8:30-1200

 

伏羲堂三楼报告厅

作物学(作物遗传育种)

专硕组

农艺与种业(作物)

42

8:30-12:00

 

伏羲堂四楼会议室

农艺与种业(园艺)

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本人。

2)面试内容:

①面试分值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分值为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分值为4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面试考核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的同时,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面试其他内容由复试面试小组根据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

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面试流程:

面试时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由复试小组秘书现场核验。

②考生进行英文自我介绍,然后现场随机抽取试题并进行作答,复试小组成员依次提问考察。

③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协调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

④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纪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五、录取

(一)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及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总分(含加分)÷5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百分制)×30%+面试成绩(百分制)×70%

面试成绩=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4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等均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具有录取资格。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实验室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1.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

2.复试考生可在本实验室网站查询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拟录取后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面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6)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7)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

8)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4.依照有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2.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由实验室统一调取),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考生的人事档案在拟录取后实验室统一调取,原则上于520前完成;其他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应于715日之前调至我校。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实验室将在实验室主页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实验室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查询。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可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国重实验室)审核。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六)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并熟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或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规范复试,诚信复试。考生须按照实验室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在复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为国家秘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录音录像,不得复制、保留、记录、传播复试期间的任何纸质、视频、音频和图像等资料,不得将复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发表与复试内容有关的言论。

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二)其他事项

本工作安排由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以上内容若与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或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为准。

(三)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1、考生答疑、申诉受理、复试现场联系方式

复试现场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874702745@qq.com

QQ号:874702745  电话:0931-7701695

地址:甘肃农业大学伏羲堂南2楼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实验室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电话:0931-7632540   邮箱: 77336276@qq.com

 

附件1.甘肃农业大学国重实验室202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 查材料清单

附件2.甘肃农业大学国重实验室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复试名单(一志愿)

附件3.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4.甘肃农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政治审查表

 

 

 

               省部共建干旱生境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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